|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下简称“奖补”)工作,国务院2007年下发通知,2008、2009年开始试点,2010年,我省作为全国新增11个全省铺开的试点省。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实施和免除农业税后又一次让农民看得见、用得上、得实惠、活得有尊严、提升幸福感、分享改革成果的德政工程。为此,建议如下: 一、 统筹规划。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选择确立要统筹考虑县、乡产业发展方向、定位布局和功能特色,克服千人一面,避免重复建设浪费损失。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做好项目规划,科学设计、科学施工,保证质量。 二、 加大投入。各级财政应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年度财政 预算的比重,逐渐减少农村筹资筹劳的比例,减少农民负担。 三、加强领导。市及市以下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共同担任,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要作为党委政府直管的工作部门,选调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得力干部,保证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其协调相关部门、指导规划编制、督查项目实施的职能,确保奖补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出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