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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2021 | 辽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亮点

2022年01月11日 文章来源:辽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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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提案委员会积极围绕全省中心工作任务,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认真引导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充分运用提案凝聚共识、建言献策、履职尽责,为辽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了提案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政协提案工作的根本原则,提案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之下开展。
      一是深入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协的具体安排,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共政协辽宁省委员会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省政协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活动、召开专题会议、强化专题学习。积极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提案工作实际相结合,就《长白地区加强夜间亮化照明》等反映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年度民生提案,开展现场协商督办,全力促进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解决,以实际行动落实党史学习教育要求。积极参加省政协统一组织的党校培训、参观辽沈战役纪念馆、观看《建党伟业》、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等活动,进一步用党的实践创造和历史经验启迪智慧、砥砺品格。
      二是明确定位,服务中心大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履行职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积极引领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聚焦奋力推进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紧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全面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一圈一带两区”建设等问题凝心聚力、建言献策。全国两会期间,根据省委办公厅要求,认真从省政协年度立案提案中遴选出5件事关辽宁振兴发展大局的优质提案,报送省委主要领导阅示;并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意见,积极联系协调全国政协提案委,落实驻辽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事关辽宁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提案的立案相关事宜。
      三是落实部署,强化职能职责。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履行乡村振兴联络单位职责,积极主动与乡村振兴联系点沟通对接,组织委员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提供政策汇编,了解需要解决的难题,为晓安副主席实施定点帮扶做好先期准备;服务保障晓安副主席深入联系点调研,协助领导帮助联系点理清发展思路,用好用足支持政策,挖掘乡村振兴发展先进经验,为全面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政协力量。高度重视省级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工作,组织召开省领导包案处理信访问题协调会,对晓安副主席包案处理的信访问题进行协调调度,督促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信访案件。
      四是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提案重点工作、重大问题向省委、省政协党组请示汇报制度。坚持将常委会提案工作报告报送省委把关定向;年度遴选重点提案,均呈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阅批;定期向省政协党组汇报提案工作,加强党组对提案工作的领导;明确提案“讲政治”的首要标准,意识形态、政治建设等方面的提案立案审查,专门商请省委专人专项配合实施。
      五是加强党建,强化工作作风。严格按照省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和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建工作,着力加强委员会分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建设。年初以来,提案委分党组共召开党组及党组扩大会议15次,统筹研究委员会的全面建设、具体业务、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确保了委员会各项工作开展始终在分党组的领导之下;坚持以党史学习教育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主要载体,着力加强党支部建设,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教育引导委员会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实工作基础,着力提升提案质量
      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做好新时代提案工作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严把提案质量关,切实把提高质量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推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提案委共征集提案599件,立案564件,交111家单位办理。经各方共同努力,立案提案全部办结,提案建议被充分采纳,为辽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了政协力量。
      一是严格审查。一方面,严格审查全会提案。全会前,积极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认真选取业务骨干充实到大会提案组中,参与提案审查,形成提案审查合力,为严把提案质量关提供了人力保障;按照《提案审查细则》和《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三级审查工作程序,确保各审级之间相互协作、相互制约,规范高质量提案的标准,坚决杜绝“关系提案”,不搞“凑数提案”,规定可立可不立的一概不立,进而有效提升提案质量。另一方面,严格审查日常提案。对日常征集到的75件提案,第一时间沟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业务相关单位,共同就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等三性三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确保日常提案征集的标准不降、质量过硬。
      二是加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重要思想,积极加强对提案者的指导工作,着力提高撰写高质量提案的能力。积极组织和引导委员加强调查研究,树立“不调研不提案”的理念,确保提案有的放矢;把走访委员与开展提案知识培训等融为一体,在与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中,做好提案工作新情况、新部署、新要求的解读;对35件未予立案的提案,全部给予一对一的解释、说明和指导,明确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委员提高运用提案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搭建平台。针对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部分承办单位提案办理人员变更等情况,我委充分发挥协调沟通作用,积极搭建紧密联系省委督查室、省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处、具体承办部门及委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平台,促进提办双方互通互联,有效确保了提案的选题精准聚焦,内容紧贴实际;组织召开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协调明确提案办理工作期限、工作职责等,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顺畅,提案建议充分采纳落实。
      三、抓实关键环节,突出提案督办实效
      办理质量是提案工作的落脚点。提案委员会在严格遵循周波主席“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建议不决策、监督要坚决”的指示要求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提案督办形式机制,多措并举促进提案建议落地落实,推动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推动高层督办引领示范。全会结束后,我委即行启动了重点提案遴选与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的工作。经先后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部分专委会和委员的意见,召开分党组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遴选出24件针对性强、操作性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建议名单,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阅示;详实制定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工作方案,函告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协调沟通各专委会落实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的工作。围绕民革省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石化产业供给侧改革,推动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重点提案,保障周波主席赴大连开展督办调研,不但有效促进我省进一步深化石化产业供给侧改革,切实推动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对推动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保障晓安副主席就“支持辽东绿色经济区发展”重点提案赴四川、新疆两地学习考察,赴丹东、本溪、抚顺市开展重点提案督办调研,并形成优质调研报告。
      二是注重形成多方督办合力。坚持把凝聚共识、汇集合力,作为提案督办工作提质量、出实效、上台阶的重要手段,注重联合推进、协力推动,多措并举督促提案建议采纳落实。坚持与承办单位联合开展督办,积极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召集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者,现场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和督办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积极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参与督办,既增加政协与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工作互通互动,又充分借助其组织优势和集体智慧做好做实督办工作;突出专门委员会督办作用,注重发挥专委会专业性强、联系广泛的优势,使之参与到提案督办促办工作中,确保提案督到关键处,促到点子上。
      三是积极开展提案跟踪督办。为确保打通提案办理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我委于9月末开始建立本年度提案办理工作清单台账,在确保立案提案全部按期办结的同时,以持续跟踪督办的方式,推动提案建议落地落实,问题解决。对需要跨年办理的部分民生提案,坚持做到抓紧抓实、持续用力,做到问题不解决,督办不停止,务必确保民生问题解决和惠民实效。
      四、注重沟通协商,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提案协商是提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工作的必要环节,只有商以求同,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提升提案工作实效。我委坚持把贯彻落实好提案办理协商,作为落实中央协商民主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提案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努力将提案办理协商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各方合力共同推动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一是认真落实主席交办的协商任务。就周波主席率队到本溪、铁岭调研政协工作期间,住市省政协委员反映的“帮助推动大台沟铁矿项目建设开发”“‘ 十四五’时期积极推进我省家庭教育”“引细入汤南芬水源取水进行调整”等提案办理工作情况,专门召开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相关工作。委员会领导先后带队赴提案主办、单办单位走访调研,向省教育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转达了省政协主要领导对各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肯定与关注,转达了省政协委员对承办单位主动开展提案跨年跟踪办理工作的认可,对推动提案落实的关心与关切;就提案相关办理工作与承办单位开展了充分深入协商,形成了共同推进落实的共识。根据周波主席指示,对省政协委员提出的“梅兰芳艺术研究院发展现状汇报及未来规划提案报告”进行充分论证、行文指导、形成提案,积极与省教育厅、沈阳市政府沟通协商,竭力推动京剧艺术发展。
      二是密切联系积极组织界别活动开展。探索体现界别特色优势的提案协商和履职形式,更好地发挥界别在政协提案工作中的作用。积极组织召开省政协界别提案工作会议,主动征询各界别对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引导各界别将界别活动成果转化为界别提案,增加集体提案的比重,提升提案整体质量。按照省政协开展“讲好辽宁故事”、展示良好发展预期界别组活动的相关要求,我委积极联系九三学社界别组,围绕辽宁沿海经济带一体化发展和科技领域营商环境优化的课题,赴锦州市、营口市、葫芦岛市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情况报告、活动简报、调研报告。按照机关统一要求,指定专人为界别组党建工作指导员,为界别组开展党建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
      三是着力推进提案办理全程协商。将协商贯穿提案工作“提立办督”各环节。选题时,主动走访提案承办大户征求意见,力争提案与党政部门工作有机结合、相互契合;注重与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同召开提案选题座谈会,交流沟通选题意向,增加集体提案数量。立案时,用好用活暂缓立案机制,对基本情况属实,但阐述不够清晰、分析不够透彻、建议不够具体的提案予以暂缓立案,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提交。办理时,既要求承办单位及时与提案者沟通,了解提案意图,又要求提案者积极接受承办单位办理回访,客观评价办理结果。督办时,对疑难提案、二次办理提案开展由提办双方共同参与的专项协商和调研,同时,注重邀请民主党派、专委会和委员专家学者共同参与梳理论证,促进形成共识、解决问题。
      五、密切各方联系,增强工作联合联动
      把加强上下联系、内外沟通、纵横联动作为推进提案工作的重要环节,积极争取全国政协提案委的指导,注重加强与省委省政府提案工作部门的沟通,密切与市县政协的联系。
      一是主动争取全国政协指导。在制度建设、委员会党建、住辽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立案及重点提案遴选等工作中,主动争取全国政协提案委的指导和支持,认真落实全国政协提案委的工作要求。多次与全国政协提案委沟通协调,力促晓安副主席等住辽全国政协委员的联名提案《推进辽宁与京津冀协同发展》被全国政协并案遴选为重点提案,争得更多的国家政策支持;积极参加全国地方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是全国8家省级政协发言单位之一,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点名表扬了我们探索创新省市县三级政协联动督办提案的做法,在全国政协系统发出了辽宁提案好声音;认真参加全国政协组织开展的华北、东北地区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积极建言汇聚东北三省工作合力,助推辽宁深度融入“京津冀”发展。在全国政协提案委的带领下,积极密切与其他省区政协提案委的工作联系,开展调研考察、加强经验交流、学习先进经验。
      二是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注重加强与省委、省政府和法检两院提案工作部门的沟通协商、共同培育等工作,使提案选题与中心工作任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强化与提案具体办理部门的联系,在提案联合交办、联合督办、疑难问题解决等重要工作环节,加强对接互通、联合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各系统单位赴铁岭市,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培训,省市共有46家单位的领导和同志参加培训,取得良好效果。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修订《辽宁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在制度建设和制度规定上,为省政府系统更好的办理政协提案提供了依据和遵循。积极参加省法院“法庭开放日”活动,组织政协委员赴法院参观交流,进一步增强联系、密切交流。
      三是密切与市县政协的联系。强化与各市县政协提案委的联系,加强对市县政协提案工作的指导。积极举办省市政协提案工作培训班,聘请省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省委党校教授围绕党史教育授课培训,组织各市政协提案委座谈交流,互通开展提案工作的创新与亮点、经验和做法,共同研究探索推进提案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思路和办法。通过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县区政协提案委的沟通联系,指导市级政协提案委有计划、分批次的开展本市县区之间、本市县区与外市县区之间的提案工作交流。组织保障分管副主席赴辽阳政协调研,总结梳理经验做法,了解基层政协诉求,推动市县政协讲好“辽宁故事”,展示良好发展预期,促进省市县政协三级联动落到实处。
      六、积极探索创新,增强提案工作效能
      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坚持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增效、求真务实为抓手,积极探索开展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政协特色的提案工作,努力开创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是创新报告内容形式。在全面梳理高质量提案和优秀办理成果的基础上,多方征求撰写提案工作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吸纳。年初全会提案工作报告的撰写,我们主动打破以往长篇幅表述的惯例,报告整体篇幅压缩近五分之一,与会委员普遍认为,报告篇幅虽大量压缩,但谋篇布局科学合理、归纳新鲜做法全面、提炼成功经验深刻,一致赞同并审议通过了报告。为充分反映年度提案的突出特点、普遍关注等,经分党组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并在认真学习研究全国政协及北京、上海、江苏等相关省市政协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全面创新了《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撰写方式,不但申明审查依据、征集与立案数量、不予立案理由,同时,对全会提案征集情况、立案提案特点、委员关心关注等情况进行了概括介绍,既对委员运用提案履职建言充分肯定,又为委员撰写日常提案明确了方向,取得良好反响。
      二是探索走访委员前置。积极调整年底集中走访委员模式为前置走访。一方面,通过前置走访,及时了解提案交办后,提办双方沟通协商、承办单位具体办理,及提案者对深化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情况;在第一时间掌握委员“不满意件”的具体情况,及时组织提办双方开展提案办理协商,避免“不满意件”演变为“疑难件、反复提交件”,进而形成提案委与提案者在提案办理工作中,共同推动办理求真求实的新工作形式。另一方面,鼓励委员对自己提出的提案实施跟踪督查,通过回访提案者,切实了解提案落实情况和委员感受,促进提案真正落实落地。
      三是探索提案约稿机制。为进一步强化优秀提案培育工作,促使撰写提交高质量提案,促进提案建议落地落实,我们积极探索开展对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关注、事关民生保障和改善、市县积极推进工作及相关专业性较强领域方面的提案实施专项议题约稿。老旧小区供水安全、关注城市电梯安全隐患等提案,得到了承办单位充分认可与肯定。
      七、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综合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做好省政协提案工作,提案委员会首先要做到能力过关、素质过硬。一年来,我委着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在提升综合保障能力上使长劲,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注重提高本委委员履职能力。积极通过全体会议、集体学习、走访调研等方式,抓好本委委员对提案工作的专业知识学习,帮助委员准确把握政协提案工作的性质定位,进一步强化共同做好提案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本委委员中探索开展自提自督工作,组织本委委员赴承办单位就自提提案及业务相关提案开展督办调研,致力推动形成“调查研究—撰写提案—提案督办”紧密结合、环环相扣的系统工作程序,进而提升委员充分运用提案履职的综合能力。
      二是按照省委巡视要求强化整改。根据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抽调专人负责保障和配合巡视相关工作;按照省委巡视组巡视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整改;严格按照《关于对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普遍进行整改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工作方案》逐项对照检查、逐事分析成因、深入开展整改,先后形成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落实解放思想查摆问题整改报告》等方案措施。
      三是努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水平。以落实《关于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委员联系和履职管理的实施办法》等省政协统一组织的活动为契机,主动与委员建立联系,以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征询委员对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委员协调处理提案办理工作中的疑问,为委员运用提案履职尽责提供保障。积极组织委员共同调研,吸纳委员参与委员会的专题调研等工作,切实调动委员运用提案履职的积极性。积极与综合新闻处对接,制定提案年度宣传方案,根据党组的意图,不断扩展政协提案影响力。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开展提案业务研讨,不断坚实服务保障能力素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