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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

2021年11月03日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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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连稳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决定其一切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切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都来自人民、为了人民。把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浓浓的赤子情怀、鲜明的为民本质。

各族各界各阶层各地方的人民群众是协商民主的主体。实现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决定重要事项时首先于人民内部各阶层、各方面进行全过程协商,因为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内部商量好怎么办,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够,要想把事情办成办好是很难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既涵盖国家政权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方面,更包括各族各界各个阶层的人民群众,而我们国家的政权机关、党派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都是为人民服务的。通过在人民内部广泛协商,把全社会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反映出来,保证人民广泛持续深入全程地参与日常政治生活,关照各种利益诉求,既尊重多数人的意见建议,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主张,为全体人民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搭建有效载体,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是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目的是为了让全体人民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丰富,关注的问题也更“全面”,这就要求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内容要“全”,既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领域,也包括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既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对外交流等有关国计的重大问题,也包括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为此,要把协商的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接地气,掌握第一手材料,围绕群众所需所急所盼的问题开展协商,充分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就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区和村庄公共服务等社会建设的重点难点、群众关切的痛点堵点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让协商民主成为“知民情、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重要实现方式,推动实现管用有效的人民民主。

进一步完善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运行机制和全程实践。新发展阶段,赋予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更加光荣的使命,现在,重要的是进一步完善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运行机制和全程实践,要持续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和创新联系群众的能力与方法,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组织联系群众制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顺应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愿望。注重协商成果的跟踪反馈,使协商成果真正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对重要的协商成果落实情况进行专题民主监督,督促落实。积极引导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有序全程政治参与,进一步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添助力、增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县级党委和政府应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为契机,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为乡镇(街道)协商重点,基层乡镇(街道)党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主动作为,运用贴近群众的优势,采取更加灵活、更加经常、更加有效的协商形式,广泛商量、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实现民主决策,团结基层群众,厚植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要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角度,理解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点的重大意义,让协商民主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作者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北京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北京联合大学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