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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性质地位作用被写入宪法序言——人民政协的发展历程和历史作用(六)

2021年11月23日 文章来源: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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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峰

 
 

友报2021-11-19期A06版

 

1954年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明确规定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这部《章程》一直沿用到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之前。

1978年3月,全国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对人民政协章程进行修改,通过了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新的《章程》在“总纲”部分明确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与第一部《人民政协章程》的规定相比,重点突出了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改成“革命统一战线”。

1982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人民政协章程第二次修改获得通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政协在组织和工作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统一战线以及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就需要把新的形势和任务在人民政协的章程中反映出来,使政协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的要求。1980年9月,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五届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修改政协章程的决议,并成立了以邓小平为主任委员,刘澜涛、朱润山、史良、胡厥文为副主任委员共有91人的政协章程修改委员会。1982年的修改对政协的性质、任务、作用以及工作总则、组织总则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是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首先是进一步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这个规定是人民政协在性质上的又一次重大发展和升华。与前两部《章程》相比,人民政协组织的性质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到“革命统一战线的组织”再到“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这个发展变化和修改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其次是首次提出了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1982年,刘澜涛在政协章程修改草案说明中强调,根据历史经验,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地方重要事务以及群众生活、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重要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并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这是人民政协历史上第一次关于主要职能的明确阐述。

政协章程两次修改以后,人民政协的发展方向更加明确。随着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和改革、开放、搞活的总方针的实施,人民政协着重就国家建设事业提出兴利除弊的意见与建议。如政协全国委员会经济建设组,对举世瞩目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进行了几次调查研究,提出了缓建该项工程的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重视,并组织了大批专家对这一工程又作了进一步的科学论证。各级地方政协也围绕地方发展的宏观战略和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协商和深入调研,为发展地方经济出谋献策。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党的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科学论证了我国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明确指出:统一战线仍然是一个重要法宝,不是可以缩小,而是应该扩大。它已经发展成为全体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任务是十分光荣的,工作是大有可为的。邓小平同志结合新时期的任务对人民政协的性质作了新的概括,他强调:“人民政协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的重要组织,也是我们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他还明确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继续需要政协就有关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生活和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各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实行互相监督,发挥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作用。”邓小平亲自担任宪法修改委员会主任,并力主把政协的作用载入宪法。

1980年下半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主持下,我国开始对宪法进行大规模、全局性的修订。经过两年多的讨论、修改,并经过全民讨论,198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这部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吸收了国际经验,是一部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根本大法。宪法中首次将人民政协的性质、作用郑重地载入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宪法序言这95个字,不仅肯定了人民政协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性质,肯定了其重要的历史作用,更重要的是规定了人民政协可以在国家政治、经济、对外友好活动等广阔的国家事务中持续地合法地发挥重要作用。从而第一次为人民政协的合法存在和作为提供了法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