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落实“双碳”达标存在相关部门统计标准不一致、碳排放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为此建议:
积极探索,持续提升生态固碳能力。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为自然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提供支撑。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废弃尾矿库治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山水林田湖草沙保护修复“四大工程”。持续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
多措并举,有效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进红沿河核电站建设。引入智慧热网服务管理平台,使能源供热公司供热区域内的换热站实现自动化。把节能挖潜作为落实好“双碳”达标的重要依托,着力解决好企业能效达标、高耗能设备审查、余热余能利用、数据中心节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执法,切实约束企业降低碳排放。研究出台我省节能减排行政法规,完善省内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理顺节能减排管理体制,保证省市县节能减排队伍统一归口、统一领导,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设立节能减排基金,将超排放企业罚款计入其中,适当补贴节能减排企业。
先试先行,加快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加快我省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启动和建设进程。开展多元主体参与的碳排放期货交易。增大对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碳减排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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