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子刚委员提出 发挥驻辽中央科研院所作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友报2021-10-15期A07版
在省政协十二届十五次常委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桑子刚作大会发言时提出,驻辽中央科研院所较多,其科研成果显著,但在辽宁省内转化率一直不高,要分析科研成果本地转化率低的原因,找出“卡点”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升科技创新对辽宁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
桑子刚分析指出,目前全省范围内在科技成果供给、吸纳环节,政策层面和科技服务环节等缺位,造成科技成果转化不畅和外流严重。在企业方面,受经济效益和经济活力不足的影响,本地企业对高科技的依赖程度、对科研成果的重视程度远低于经济发达地区;产品开发缺乏长远规划,不重视产品更新换代升级。在研究院所方面,科研成果转化还不是科研院所中科研团队的主要考核指标,科研人员缺乏成果转化的动力。交流对接还流于形式,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缺少深度交流,部分企业希望用短平快的方案迅速占领市场,对研究成果到市场稳定应用产品的转化周期缺少耐心与理性认知。激励机制难以落实,普适化的人才政策和奖励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个性化问题,很多情况下无法落实。
桑子刚建议,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加强企业关于科技创新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建立用科技创新来实现产品升级换代的核心观念,让企业认识到科技创新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动力。针对重点企业设立专门科技对接员,负责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技术需求,定期与研究院所进行对接工作,使研究院所对企业及产品建立“一站式”服务的理念,形成从设计、开发、测试、应用到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跟踪式参与和服务。同时采取后补助方式,适当运用减税政策鼓励企业科研投入。
桑子刚提出,要鼓励科研院所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一方面改革科研评价体系,改变唯论文、专利、项目的科研人员评价方法,增加成果质量、成果转化的评价标准,探索富有实效的激励政策。另一方面出台奖励政策,鼓励科研人员深入企业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立科研目标,促进科研工作目标能解决企业实际问题。
桑子刚强调,要落实高技能人才政策。既要出台全方位人才政策,除待遇政策外,重视配偶工作、子女入学、购房优惠等相应优惠政策;也要细化相关人才政策,将人才认定与评估权限下放到科研主体单位,适当扩大科研单位自主权,确保实现人才政策全覆盖。